为落实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要求,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,动态了解国有资产变动情况,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,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》(财资〔2018〕109号),决定从2019年1月起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。 资产月报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账面体现的资产、负债、净资产等情况,对数据的时效性、准确性要求高,需要资产、财务以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。 近日我宫根据国资办要求,首先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年报工作,下一步将逐月完成资产月报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