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往来款项内控制度,完善往来款定期核对催收制度,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,防止往来款沉积,同时建立往来款台账和已核销往来款台账,实行动态管理。根据兰财办发〔2021〕38号《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宫加强组织领导, 对本单位是否存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会计账上挂账三年以上的往来款项,包括应收账款、预付账款、其他应收款、应付账款、预收账款、其他应付款、长期应付款等暂存暂付科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。经查,我宫无上述需要清理往来款账目,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单位往来款清理情况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及电子表报主管部门,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局各归口联系业务科室。 通过此次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核查清理工作,进一步纠正了一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, 应收(付)款长期挂账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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