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深化做好事业单位改革“后半篇”文章,根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凡2021年12月31日前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,已领取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的事业单位法人,均属于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。 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,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、宗旨和业务范围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开办资金、经费来源等;开展业务活动情况;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;资产损益情况;对《条例》和《实施细则》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; 绩效和受奖惩情况;涉及诉讼情况;社会投诉情况;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。 疫情防控责无旁贷。兰溪市事业单位法人信息登记公示工作今年比往年有很大改革。我单位财务严格把关认真填报,按照相关规定网上认领并授权使用电子印章(云签章),申报提交了2021年度报告书和2021年12月结转前和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以及相关文件证明,并网上提交主管部门进行复审,经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仔细审核并亲笔签名盖章后,以PDF格式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并被复审通过。至此,我宫顺利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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