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《巡察建议》(金巡办建议〔2021〕15 号)文件要求,兰溪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请各预算部门单位上报主动发现“讲课费支付管理不规范”问题情况。
接到通知我宫财务对照要求开展讲课费支付自查,没有发现讲课费支付管理不规范情况。
根据通知精神之后每月 13 日前需上报主动发现同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。我宫将一如既往严格把关做好规范讲课费支付工作。